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开展自考“房屋建筑学”实践课程考核的通知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布于:2021-06-22 17:42:24 点击: 次  【加入自考交流群】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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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考委关于“自考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我校将开展主考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中“房屋建筑学”实践课程考核,现将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专业自考生按时报名。

  一、报名

  凡报名参加实践考核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笔试课程合格成绩,于2017年9月1日前通过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平台报名。

  二、报名流程

  1.考生注册。考生登录,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已注册考生不需重复注册)

  2.管理员在1—3个工作日审核考生注册信息。

  3.考生报考。考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注册密码进入“自考平台”,选择报考“02395房屋建筑学”实践课程,进入笔试课程成绩填写界面,提交报考。实践考核课程报考只接受当次安排的课程报考。

  4.管理员在1—3个工作日审核考生笔试成绩,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5.课程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点击报考课程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考。

  6.考生关于注册、报考、缴费的问题可申请加入“华工继续教育自考”QQ群,群号127416719;华工继续教育学院公室咨询电话:020—87113415。

  三.实践考核安排

  1.考生通过“自考平台”完成报考及缴费手续后,进入“课件学习”环节,按照指导教师讲授的内容,进行课程设计。

  2.2017年10月中上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课程设计初稿到华南理工大学,由指导教师进行现场指导,考生根据教师意见修改课程设计。

  3.2017年11月1日前,考生完成课程设计定稿并交至华南理工大学自考办公室,由指导教师审阅并评定最终成绩。

华南理工大学自考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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