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证书的通知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布于:2021-06-22 17:37:48 点击: 次  【加入自考交流群】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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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申请证书的通知

  同学们好!
  根据深大自考办公室通知,考虑到部分自考毕业生未能及时申请学士学位,经校和学位办研究决定,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将于6月24日—6月26日开放。
  自考金融、金融管理物流管理及销售管理专业2018年12月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同学,请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申请。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一、申请条件
  1、已通过广东省学位英语统考(深圳大学考试) 成绩合格;
  2、2018年12月申请毕业,且已取得本科毕业证(无平均分要求),往届生不授予学位。
  注意:符合以上2条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本次必须要申请学位,否则以后不再授予学位。

  二、提交材料(务必严格按要求,不符合要求一律返工,损失自负!可找他人代办)
  1、身份证、自考、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后退回原件,交复印件,不收扫描件)
  注意:以上三个证件一定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面是毕业证复印件,另一面是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正面复印件),须排列整齐复印。如已丢失自考准考证,请登陆广东省自考打印信息简表用于学位申请。
  2、请各位同学前往学院提交申请之前把学位申请信息表(见附件1)和电子照片(要求见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到邮箱jjxyxw2522@163.com  邮件主题必须注明专业、姓名、自考准考证号(专业以本科毕业证上的名称为准)。
  3、提交蓝底彩照一式二张(必须与电子照片同底)。

  三、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6月24、25、26日共三天,逾期不候。
  9:00-12:00、2:30-5:30
  申请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办公区5楼1520室经院自考办
  领证时间:预计9月初,届时以经院自考网最新通知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55-26534150、26538907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自考办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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