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工】关于不再担任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布于:2022-08-31 09:23:53 点击: 次  【加入自考交流群】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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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工】关于不再担任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自学考试考生:


根据《关于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不再担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粤考委〔2022〕4号)文件精神,我校不再担任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的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再担任主考学校的专业


【广工】关于不再担任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图1)

   


二、过渡期的设置及要求


(一)严格按照粤考委〔2022〕4号文件文件精神,做好上述专业过渡期收尾工作。


1.从2022年8月起,上述专业不再接受新生自学考试报名(报名时考生无法选择我校作为承办主考学校)。

2.2025年12月31日前我校继续履行主考学校职责,组织好实践性环节考核,配合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做好毕业办理等相关工作。


(二)严格按照学位管理部门规定,做好相应专业学位授予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上述专业学位授予申报受理时间详见《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金融学工程造价本科专业学位授予情况的补充公告》https://jxjyxy.gdut.edu.cn/info/1350/3003.htm。


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来源:广东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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